市检察院案管部干警指导律师填写相关表格。
“您好,我是何某某非法采矿案的辩护律师,我想预约申请查阅案件卷宗,但我在浙江,目前因为疫情防控,无法前往阅卷,该怎么办?”前不久,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接到一起浙江台州律师阅卷的申请。
该院高度重视,立即与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联系,就异地阅卷协办事宜展开磋商。随后,建议律师通过检察网绑定申请阅卷,经审核确认律师身份,通过机要通道将电子卷宗光盘邮寄至椒江区检察院,由其代为移交。
“真没想到,异地阅卷办理速度这么快,为你们点赞。”台州律师拿到电子卷宗光盘后特地来电致谢。
这是市检察院为民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高效率完成跨省异地阅卷的一次生动实践。
近年来,市检察院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促进规范司法、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建立律师业务跟踪督办机制,制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登记本》,逐项填写律师来访基本情况。指定专人受理,将业务部门事项办理情况纳入流程监控重点,化解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律师办理完相关申请事项后,主动征求意见,收集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对需办案部门办理的事项,及时移送相关部门,通过口头、电话提示等多种方式督促办理,并向律师反馈办理进度。”市检察院案管部副主任陈炳介绍,今年全市案管部门及时为律师办理申请事项次。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市检察院加大推行律师阅卷电子化,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全部扫描上传至电子卷宗系统,实现“一次录入,全院共享”。律师要求刻录电子卷宗的,指派专人在加密操作后转交律师,提高律师阅卷效率。
“专人审核律师‘三证’后即时提供电子卷宗。指派干警专门负责审核、告知、网络推送等,在现场接待、电话查询中,引导律师绑定并使用互联网阅卷新系统。”陈炳说道,目前全市案管部门已收到律师提出互联网阅卷申请44次。经审核,已对24起案件实行网络推送,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与律师沟通,建议线下阅卷或异地阅卷。
目前,市检察院已与浙江、厦门、福州等检察院协作,开展异地阅卷19次,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无法现场阅卷难题,实现跨地域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湄洲日报记者黄凌燕通讯员彭颖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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