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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8年高中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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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及培养目标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简称浙音附中),是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完全中学。学校以“质量优、特色明、水平高”为办学目标,探索新的教育理念,采用小班化教学,实施个性化培养,为国家输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音乐舞蹈艺术后备人才。

学校依托浙江音乐学院的优质师资,引进一批在各自学科具有影响力的专业与文化课名师,招聘一批高水平专业与文化教师的方式,积极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立足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并重,文化课与专业课教学双线同步推进。学生按专业培养方向学习专业课程,文化学习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学课程标准,使用普通中学教材。学校重视艺术实践,广泛参与由政府和专业机构组织的各类演出和赛事活动,有效地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

学校坐落在环境优美、艺术氛围浓郁的浙音校园内,按专业化、数字化标准配置一流的教学设备,为学生提供各类专业化要求的场馆,开展教学与艺术实践活动。学校采取相对封闭的寄宿制管理模式,营造优良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高中学生在就读期间参加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学习满三年参加浙江省高考。

学校设置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声乐演唱)、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音乐剧)等专业及方向。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测试办法

招生测试共分为三试,每位考生均需参加以下三项测试。

一试:文化课测试

所有考生参加由我校命题的文化课测试,满分分,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录取;文化课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试:专业测试

所有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满分分,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定录取名次。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专业测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二)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专业的专业测试为面试。

三试:专业基础素养测试

所有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素养测试,满分分,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录取;专业基础素养测试为过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一)作曲专业三试:听音笔试、看谱即唱两部分组成。

(二)舞蹈专业的三试内容:动作模仿测试,与二试在同一考场进行,分别计分。

(三)高中其他专业三试:音乐基础知识、听音笔试、看谱即唱三部分组成。

注:以上测试相关要求详见附录。

四、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原就读学校无严重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具备学习音乐、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素质。

(三)具有普通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九年级)毕业生。

五、报考须知

考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自助上传证件照片及证明材料,网上缴纳测试费用,网上自助打印专业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缴费。

(一)网上报名时,要求上传的资料如下:

1.近期标准证件照。

2.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我校的介绍信,要求加盖学校公章(介绍信的模版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及学校提供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信息表获取途径详见报名系统提示)。

如使用电脑报名,将材料扫描或拍摄成JPG图片格式后,上传图片文件。如使用手机报名,将材料拍摄后存在手机相册中,报名时直接从相册调用相应的图片即可。考生照片必须是白底无背景的标准证件照,其他证明材料拍摄时,为便于审核,请考生按竖版拍摄。

(二)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

(三)考生须在“是否同意服从专业调配”的选项里做出选择。

(四)报考费每人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测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具体缴费方法详见招生网站上的说明。

(五)考前培训报名网址:点击

(六)报名时间:年4月15日至年4月27日。报名资料上传后需经学校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需要根据提示重新上传资料,直至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的提示。

(七)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年5月7-8日,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八)测试时间:年5月11日起,具体测试安排以报名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九)测试地点: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十)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截止后,所有提交信息不得更改。

2.凡未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测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填报测试曲目。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5.凡有缺考科目的考生,测试成绩视为无效。

6.考生测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竖琴、马林巴、爵士鼓、小军鼓、中国大鼓、排鼓、板鼓、电子管风琴、流行键盘外,其余乐器需考生自备。测试时除西洋管乐、小军鼓可以看谱演奏外,其他项目必须背谱演奏(唱)。

7.测试时,主考教师有权要求考生作片段表演。

8.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不演奏华彩乐段;凡要求使用伴奏音乐的测试项目,请考生自备CD光盘,考场内使用CD播放机播放光盘,光盘内除测试内容外,无其他音频。考场不提供U盘、移动硬盘、MP3等移动存储类数据读写设备。

9.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除该专业测试要求中写出可带伴奏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得使用伴奏;声乐演唱、中国舞、音乐剧的伴奏要求详见附录1该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10.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穿演出服参加专业测试。

六、录取办法

(一)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三项测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的,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二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我校将在5月中旬,按不超过各专业大类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在浙音附中网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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